成都入户新政规定于2014年6月1日将购房落户成都的标准提高到90平米以上,这是不是意味着落户成都更加困难呢?下面我们整理了除购房落户外其他11种落户成都的方式。
一、暂住入户——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
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二、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入户
条件: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三、投资入户
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四、纳税入户
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两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五、经营入户——新增
条件:在成都市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外地人员,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六、新生婴儿入户
条件:计划内新生婴儿
七、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入户
条件: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及随迁配偶和子女。
八、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
条件: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九、大中专毕业生入户(含往届生)
条件:国家普通高校统招应届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户口保留在学校两年内往届普通高校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或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了工作单位。
十、海外留学人员入户
条件:在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人员 。
十一、同城网迁(含郊县)
条件:原户籍所在地在成都(含郊县),现将户口迁至成都另一房产处。
金牛区70万元
成华区120万元
成华区116万元
金堂县140万元
金牛区73万元
武侯区98万元